历史知识 > 事国人过律

罪名。汉代列侯对封邑内百姓征发徭役均有法律限制,如擅兴徭赋,或超过法定限额,即为“事国人过律”。当受法律制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文帝后三年(前161),信武侯靳亭“事国人过律,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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