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证自证分 与“相分”、“见分”、“自证分”同为佛教法相宗大乘有宗认识学说,合称“四分”。“证”者,证明之义,“证自证分”,即对“自证分”的证明。指识自体所具有的判断是非的功能。据《成唯识论》卷二,“见分”能知“相分”,“自证分”能证明“见分”,受纳“相分”的大小长短,而“证自证分”则能判断“自证分”证明之结果的正确与否,故“证自证分”亦称“量果”。 证自证分相关 奏书奏本奏札奏可奏记奏抄奏折奏状奏补奏帖奏按奏削奏狱奏差奏举奏院奏案奏曹奏弹奏裁奏销奏笺奏辟奏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𡗹 每日一成语:融会贯通 每日一词语:碗窑 每日一诗词:独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