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杂历 明代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凡派往各衙门写本,或随同御史出巡者,称杂历。名额有定数,计各司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俱于一年满日后上选,一般皆得补官。 杂历相关 洪朋洪泽洪钟(鍾)洪钧洪适洪都洪皓洪熙洪榜洪遵洪大全洪天锡洪仁发洪仁达洪仁玕洪仁政洪化钱洪边堡洪台吉洪州司洪江会洪池岭洪兴祖洪秀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𢜔 每日一成语:不以词害意 每日一词语:辇上 每日一诗词:感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