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洪钟(鍾) 明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宣之,号两峰居士。成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书。次年以左都御史总制川、陕、湖广、河南四省军务,镇压蓝廷瑞、鄢本恕起义,纵兵杀民滥报军功,地方苦之。后被召还,乞归。 洪钟(鍾)相关 宜臼宜州宜安宜秋宜差宜绵宜山县宜伦县宜阳县宜阳栅宜昌府宜春县宜城县宜信君宜都县宜梁县宜禄县宜禾都尉宜昌教案宜春下苑宜侯夨簋审时审复审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𤔕 每日一成语:光赤净杆 每日一词语:天主國 每日一诗词:丰桥旅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