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洋赛会章程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商部奏准颁行。共二十条。规定遇有外国举办赛会,由商部咨行各省督抚,晓谕商人。有愿赴会者,即于限期内呈报本省商务局、商会,转报督抚汇咨商部办理。此外,对有关会场管理、商人赴会之呈报样式、赴赛之物品种类及物品之免税事项等,也均有详细说明和规定。 出洋赛会章程相关 屈大均屈出律屈利啜屈宜臼屈宜咎屈律啜屈将子屈突通屈曾发屈家岭文化屈大均诗文案屈臣氏大药房屈利俟毗可汗弢园尺牍弢园文录外编弧弧田弧矢启秘弧三角举要弥弥士弥列弥里弥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𥝊 每日一成语:弄兵潢池 每日一词语:祷书 每日一诗词:乙未恭和御制闻喜宴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