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户籍相伍 战国时秦国之户籍法。《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献公十年(前375),“为户籍相伍”。即将民户以五家为基层单位编著在册,使其相保,以便政府管理和征派徭役。商鞅变法时,在此基础上“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史记·商君列传》)。什伍连坐之法,遂成秦定制。 户籍相伍相关 却铁忽劫劫贝劫囚劫国劫质劫灰录劫波育劫余小记劫余灰录劫余杂识劫余𠪲存芙蓉园芙蓉城芙蓉湖芜城芜蒌县芜蒌亭芜湖县芜湖教案芜湖益新面粉公司苇税苇园匠苇泽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𦱢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新丰 每日一诗词:次韵子由使契丹到涿州见寄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