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六参官 宋神宗元丰改制,命侍从官以上,每日在垂拱殿朝见皇帝,称常参官;朝廷各部门朝官以上,每五日在紫宸殿朝见皇帝,称六参官;在京朝官以上,每月朔望在紫宸殿朝见皇帝,称朔参官。 六参官相关 中德人民互相嫁娶归夫治管辖章程中俄议结塔城焚俄贸易圈案议定条款中葡会订洋药如何征收税厘之善后条款中意人民互相嫁娶归夫治管辖来往照会中日满洲陆线办法合同暨烟台关东水线办法合同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中国电报总局与英国大东水线公司会订北京大沽借线合同贝贝子贝丘贝州贝纹贝钱贝勒贝琳贝琼贝丘县贝和诺贝丘遗址贝货五品贝满女学堂冈州冈门镇内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𤅒 每日一成语:饥馑荐臻 每日一词语:北贝 每日一诗词:登金陵凤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