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 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1902.10.22)订于上海。凡十二款。中国将大沽经北京至买卖城(恰克图)陆线内拨出一条无偿借与大北古本海根(即哥本哈根)水线有限公司经营,借期至1925年,亦可展至1930年。 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相关 松阳讲义松窗小录松窗杂记松窗杂录松窗梦语松锦之战松漠纪闻松赞干布松木儿台吉松冈长官司松江军械所松雪斋文集松漠都督府松乡先生文集松生府君年谱松沪从戎纪略松龛先生全集松赞干布遗训松潘等处安抚司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枪车枪手枪船枪仗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䍇 每日一成语:马去马归 每日一词语:众学 每日一诗词:七月十八日浓雾作雨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