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 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1902.10.22)订于上海。凡十二款。中国将大沽经北京至买卖城(恰克图)陆线内拨出一条无偿借与大北古本海根(即哥本哈根)水线有限公司经营,借期至1925年,亦可展至1930年。 中国电报局与丹麦大北公司修订沽津京恰借线合同相关 严彭祖严道县严遂成严锡命严震直严德珉严州图经严武将军严威将军严侯官全集严几道诗文钞严译八大名著严金清自订年谱𫈢𫈢州𫈢敖𫈢贾𫈢掩𫈢子冯苎萝山芦关芦课芦子关芦草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𤨍 每日一成语:大树将军 每日一词语:沈羲 每日一诗词:骑牛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