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姻亲不得相监临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欲以弘婿夏侯陟为襄阳大守,宏乃上表,以陟属于姻亲,依旧制不得相监临,另荐牙门将皮初为襄阳太守。《宋书·宗室列传》记刘祗为中书郎,太宰江夏王义恭领中书监,以服亲不得相监,表求解职。 姻亲不得相监临相关 新科新野君新运粮提举司廉吏慎将寝令塞路塞曹史塞曹掾史辟召辟士四科群司群后群牧所群牧司使群牧所使群牧司都监群牧司制置使殿下殿直殿前左右射生军嫔御嫔人嫔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𤤊 每日一成语:涎皮赖脸 每日一词语:北貝 每日一诗词:新春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