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警佐 警察职名。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其地位次于警正;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得充警察分所所长。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于县,掌全县警察事务,其地位相当于科长。 警佐相关 太官署令丞供膳宫门署仆射肴藏署令丞清漳署令丞良酝署令丞酒匠奉觯掌醢署令丞酱匠酢匠豉匠葅醢匠珍羞署令丞饧匠大官署署正、署丞大官署库大官署稽察所珍羞署署正、署丞珍羞署库珍羞署总办处炸食房经承良酝署署正、署丞良酝署酒局经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䃉 每日一成语:充栋汗牛 每日一词语:軒岐 每日一诗词:和孟虔州闲斋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