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水上警察厅 官署名。北洋政府内务部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二月二十二日呈准公布《长江及其他水师改组令》,规定原有长江水师及其他水师均改为水上警察,设厅管理。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三月三十日公布的《水上警察厅官制》的规定,凡濒海、沿江、滨湖、通河各地,有维持水上治安必要的,得在冲要地方设置水上警察厅,次要地方则设局;设于省会的属巡按使管辖,设于道的治所的归道尹管辖。厅长以下各员职,大体与地方警察厅相同,惟员额略少。参见“地方警察厅”。 水上警察厅相关 右屠耆王右骑君右骑侍下士右骐骥使右骐骥副使右散骑常侍右雄武府右厨右傅右街大功德使右街功德使右街司右街使右街道录院右街僧录司右御右御卫右御卫大将军右御卫将军右御史大夫右御史中丞右御史台右貂右游击将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𦯝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朱灯 每日一诗词:潚再往剡中念之尤切作诗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