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泉币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二、调查货币;三、货币计算;四、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五、监督造币厂;六、监督银行;七、发行纸币;八、稽核准备金;九、国内外金融;十、其他关于币制和银行一切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等。国民党政府改设“钱币司”,见该条。 泉币司相关 户口使户口案户长户主户侍户官户郎户房户科户科右给事中户科左给事中户科给事中户科都给事中户将户部户部十二部户部十二清吏司户部十三司户部三库户部干当公事户部五科户部分司户部勾当公事户部右侍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𠀷 每日一成语:不根持论 每日一词语:邪轍 每日一诗词:淳熙十五年上高宗徽号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