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泉币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二、调查货币;三、货币计算;四、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五、监督造币厂;六、监督银行;七、发行纸币;八、稽核准备金;九、国内外金融;十、其他关于币制和银行一切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等。国民党政府改设“钱币司”,见该条。 泉币司相关 膂力骁壮超绝等伦科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科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科志烈秋霜科幽素科辞殚文律科辞标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抱儒素之业科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文艺优长科绝伦科拔萃科疾恶科龚黄科才膺管乐科才高位下科才堪经邦科贤良方正科抱器怀能科茂才异等科文以经国科藏名负俗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𨎈 每日一成语:摩顶至足 每日一词语:慪氣 每日一诗词:赤松三咏·二仙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