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户部十二部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一省户口、钱粮等事,兼领所分京师、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每一属部内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宣德十年 (1435) 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参见“户部十三司”。 户部十二部相关 辅义中朗将立信中郎将千人督校尉立武校尉奉■都尉护军射师公车大谁卒卫士令丞执楯武士旅贲令丞宫掖门司马执金吾司马中垒令丞寺互令丞武库令丞都船令丞北军五营郎卫卫郎左署中郎左署侍郎左署郎中右署中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𣬩 每日一成语:桑苏西宫 每日一词语:娇蛾 每日一诗词:孔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