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开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革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各该督抚详核咨部,题请复还原级、职。 清朝制度,官吏被革职后又恢复其原来官职官衔,称“开复”。 开复相关 军器坊详稳司军器库军器库使军器库副使军器局军器使军器所军器弩剑箭库军器监军器监丞军器副监军器署军衡司军衡司司长军爵农农工商大臣农工商总局农工商部农工商部右丞农工商部右侍郎农工商部右参议农工商部左丞农工商部左侍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𨠇 每日一成语:破烂流丢 每日一词语:栉冠 每日一诗词:今年立冬後菊方盛开小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