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著作令史 官名。三国魏置,著作局属官,协助著作郎、佐著作郎修撰国史。晋朝因之。著作局改为省后,为著作省属官。南北朝沿置。南朝宋时,吴癸曾制历法。《宋书·律历志下》: “元嘉二十年(443),太祖使著作令史吴癸依(刘)洪法,制新术,令太史施行之。”魏、晋、宋八品,梁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中置,为著作局官员,掌佐著作郎修国史。其后,晋和南朝宋、梁等也置。《宋书·律历志下》:“元嘉二十年,太祖使著作令史吴癸依洪法制新术,令太史施行之。”著作局改称曹后,属著作曹。 著作令史相关 判录司司正判驾部事判南京留司御史台事判南院枢密使事判度支事判将作监事判祠部事判都水监事判都官事判都理欠司事判都磨勘司判秘阁事判职方事判鸿胪寺事判虞部事判殿中省事判膳部事宋兵将军宏父宏词科令牢长究微郎评尚书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𪢌 每日一成语:慌里慌张 每日一词语:气貌 每日一诗词:姑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