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法直官 官名。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②宋朝刑部置,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检查旬奏情况。③宋朝大理寺置,二员,掌检选律条,以供断狱,以幕府、州县官充。 官名。宋制大理寺与刑部都设法直官。大理寺法直官员额二人,掌检选法律以供判刑,以幕府、州县官充任。若以京官任之,则称为检法官。刑部法直官掌记录各地奏报死刑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法直官相关 奋武郎奋武将军奋武校尉奋武尉奋威护军奋威将军奋威校尉奋勇校尉顶戴抹里拓远将军拔山将军拔贡拔胡将军拣子拣发拣选拣授拈阄法押队押队使臣押牙押司押司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𩨖 每日一成语:断金之交 每日一词语:移恶 每日一诗词:答崔法曹赋四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