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拈阄法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拈阄法相关 山西清吏司郎中山西道山西道监察御史山西路转运使山后五州都管司山师山师下士山师中士山阳部山阳部丞山阴司山阴狱丞山林都尉山金司山郎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使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使山监山陵使山虞山虞下士山虞中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𥍝 每日一成语:万世不拔 每日一词语:垂手人 每日一诗词:即事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