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矿务铁路总局 官署名。又称“统辖矿务铁路总局”。清末中央行政官署之一。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掌理全国开矿铁路事务。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二人兼管,下设会办大臣一人,并提调、章京等。二十七年,改隶外务部考工司。二十八年复设,置督办大臣二人兼管,总办大臣一人专理,下设提调、翻译、文案等。二十九年裁。 矿务铁路总局相关 总检察长主任书记官刑部秋官典东牢典东刑典北牢典北刑典翼牢典翼刑法律顾问临时中央裁判所司法部承政厅狱务司司法部总务厅民事司刑事司监狱司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司法储材馆新监狱典狱长看守长教诲师监狱教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𦺆 每日一成语:动静有法 每日一词语:注耳 每日一诗词:秋日怀兄弟(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