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丽正修书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置,设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 光顺门外,亦置;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 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 丽正修书院相关 内外城清道所区官区副官医院戒烟局警备队侦缉队外城巡警总厅厅丞外城巡警总厅总务处外城巡警总厅警务处外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外城巡警总厅司法处外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外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外城巡警总厅守卫所外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外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外城巡警总厅各分厅外城教养局内城预审厅外城预审厅稽查处路工局消防队总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𨰃 每日一成语:仅容旋马 每日一词语:若不沙 每日一诗词:郊祀庆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