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刑于之化 谓以礼法对待。《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郑玄笺:“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后以“刑于之化”指夫妇和睦。明汪廷讷《狮吼记.奇妒》:“若论刑于之化,卑人其实不让文王,但恐娘子未如淑女。” 述补 原指以仪法相施。后指夫妻和睦。语本《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明·汪廷讷《狮吼记·奇妒》:“若论~,卑人其实不让文王,但恐娘子未如淑女。”△多用于家庭丈夫和妻子关系方面。 刑于之化相关 俯首戢耳傅纳以言傅致其罪复旧如新复礼克己复蹈其辙复蹈前辙夫妇反目夫妻店夫妻无隔夜之仇夫子之墙夫尊妻贵夫荣妻显妇人之见妇姑勃溪妇道人家孚尹明达富商巨贾富在知足富埒王侯富堪敌国富室豪家富家巨室富富有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𡾱 每日一成语:攘攘熙熙 每日一词语:論堂 每日一诗词:秋闺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