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十善法相关 金史金册金当金帐金附金忠金齿金贤金城金顺金钦金莲金㚇金砺金涉金娘金棻金勒金崖金敞金赏金焰金牌金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𤗩 每日一成语:琐琐戚戚 每日一词语:瀸渍 每日一诗词:汉武帝将候西王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