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福分地相关 斡托西斡朵里斡亦剌斡米南斡赤斤斡孛黑斡里朵斡里端斡良改斡纳拨斡罗思斡笃𩽾斡都蛮斡离不斡离都斡准部斡朗改斡难河斡勒忠斡勒部斡脱户斡脱所斡脱钱斡鲁朵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𢊍 每日一成语:兰艾难分 每日一词语:圆首 每日一诗词:忆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