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福分地相关 油葫芦节泊汋口泊汋城泊镇清真寺沿河县沿河祐溪长官司泡菜泣红亭泣伏利氏泮官特勤沱州泥礼泥河泥埋泥靡泥月乌泥和城泥利可汗泥庞古部泥涅可汗泥撅处罗可汗泥伏沙钵罗可汗沸流水沸水化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𡶍 每日一成语:马龙车水 每日一词语:荣侍 每日一诗词:偈颂六十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