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虎墩兔憨虎狘阿里邻虎思斡耳朵虎都铁木禄虎答遍迭速檀虏廷杂记贤贤王贤宁贤觉帝师贤明宝物公主非恩非雅喀尚尚右尚白尚善尚书省尚可孤尚延心尚忽惕尚波于尚学会尚思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𤦒 每日一成语:朽木之才 每日一词语:宮朝 每日一诗词:池上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