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七公相关 阿喇楚勒阿答儿斤阿答里急阿鲁古列阿鲁河卫阿鲁剌惕阿敦昂邦阿敦侍卫阿阑豁阿阿蓝答儿阿寨台吉阿羯田山阿卜都尔璊阿山·海戈阿木克太师阿什达尔汉阿布勒比斯阿布都伯克阿布都哈里阿布都喇汗阿布都喇璊阿布都鲁素阿布赛义德阿史那土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𠂈 每日一成语:以介眉寿 每日一词语:眶睫間 每日一诗词:海阳十咏·棼丝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