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八股文

科举考试所用文体之一。又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由北宋所创之经义演变而成。南宋后期的经义已有固定格式,元代已采用类似文体,时称“八比”。至明则发展为一种固定的考试文体,清亦沿用。有固定的格式,通常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落下十部分组成。“破题”的作用是点破题目要义。“承题”是承接破题,进一步阐明题意。“起讲”则开始用圣贤的口气进行议论,主要内容仍是进一步发挥题意。“入题”则是用一两句或两三句过渡性散句,将文章引入正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段是全篇的主要部分,内容为以总论提起全篇,尽量发挥题目的意蕴。这四段的每段中都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出题”为点出题目。“落下”为全篇结尾,又称“收结”。明清乡、会试头场试四书、五经,均用八股文。其书写格式及字数也有严格规定。明万历八年(1580)定,四书、五经文均限五百字以内,过多者不予誊录。清顺治二年(1645)规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1681)增为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1778)定为七百字,超过者不予录取。此种文体,形式固定,利于考官阅卷,评判标准容易划一,但其内容必须按四书、五经及官方指定的注疏,“代圣贤立言”,不准应试者发挥己意,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下诏,改革科举,废八股文。参见“经义”、“八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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