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禄田

又称田禄。国家根据官吏品秩提供土地,将收入作为其部分俸禄,此种土地称禄田。晋惠帝元康元年(291),根据品秩给菜田十顷至六顷不等。至东晋、南朝形成制度,但只地方官有禄田,数量亦时有增减。北朝实行禄田始于北魏孝文帝时,亦限于地方官,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各六顷。唐以后多称职田,亦称禄田。参见“职田”。

禄田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