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