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索索氏索仙索尼索县索紞索泮索桥索晖索扇索绥索綝索湘索嗣索靖索卢参索伦营索焕章索额图索头单于索永布字索系兵器索伦达虎尔营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𡚶 每日一成语:摇唇弄舌 每日一词语:墨缞 每日一诗词: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