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赦 法律用语。古代君主发布命令减免罪犯的刑罚,称为“赦”。秦汉以后,历朝沿用。凡皇帝即位,更改年号,立皇后、太子,以及遇有祥瑞灾害等,都有颁行赦令之举。赦依其性质和范围,又有大赦、特赦等名目。大赦为减免全国一切罪犯的刑罚,即所谓“大赦天下”。但犯大逆不道的死罪囚通常除外。特赦则为减免特定人的刑罚。如《汉书·高帝纪》载,汉高帝五年(前202),遣使者赦田横。罪囚逢赦后即免除前科,官府或个人均不得再追究其以往犯罪事实。西汉哀帝、平帝时曾诏令有司不得举赦前往事。 赦相关 於都斤山劾者劾奏劾里钵育才馆育阳县育材馆育胄馆育犁县育才书社育才书墪育英书院氓闸河闸漕閟畔部郱郑郑广郑义郑子郑王郑方郑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𠽜 每日一成语:无可讳言 每日一词语:严壁 每日一诗词:上叶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