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射佃 金元时百姓向官府请求租种国有土地或逃亡人户的田土,称为射佃。金代官田许民请射,官收其租。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的《至元新格》中有贫民向所在官司“请射”官荒地的规定。 射佃相关 录白录事录要录科录黄录遗录疏录事司录尚书录鬼簿录事参军录尚书事录事参军事录勋清吏司录尚书六条事隶隶仆(僕)隶户隶书隶臣隶农隶妾隶首隶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𤢜 每日一成语:文深网密 每日一词语:巖崿 每日一诗词: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