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录科 清代科举制度中为参加乡试而进行的资格考试。清制,凡科考合格者方准应本省乡试。而科考未直接获准乡试及因故未考者,以及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科考者,均须由学政于乡试年七月下旬再行考试,名为录科。经录科合格者,亦可参加乡试。参见“科考”。 录科相关 宣化镇宣文君宣文阁宣正郎宣平县宣务栅宣让王宣议郎宣庆使宣阳门宣抚司宣抚使宣诏省宣奉郎宣武军宣表官宣明历(曆)宣和库宣府卫宣府镇宣泽门宣房宫宣城县宣城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𨕌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茧丝 每日一诗词:次黄山中山居韵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