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统天历(曆)

南宋杨忠辅造。施行于庆元五年(1199)至开禧三年(1207)。岁实为岁实只比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差26秒;与欧洲于1582年通用的“公历”年长一致,但早了383年。《统天历》不采用上元积年,有进步意义。但为避免守旧派攻击起见,仍虚立一个上元。此上元至庆元五年(己未)积3835年;然其上元甲子并非十一月甲子夜半合朔冬至的甲子年,需经“气差”、“闰差”、“转差”与“交差”四项订正,这四项的值,是他根据绍熙五年的实测结果算出。《统天历》不注岁差而另立周天差338920;如以策法(12000)除周天分(4383090),得周天365.2575度,由此得岁差每年退0.0150度,或六十六年八个月退一度。杨忠辅发现回归年日数“古大今小”,不是常数;每年减少0.00000212日。上推古代或下测将来,认为须用“斗分差”来校正。究其成因,来源于自汉代以来,每一历法常改用一岁实,损益无一定标准。因为古人根据圭表景长来定冬至,其所测得之值是“定冬至”而非“平冬至”,于是所定的岁实为“定岁实”而不是“平岁实”。当时尚不知道冬至和近日点有远近,岁实应有消长分数。杨忠辅始立“斗分差”,示岁实有消长,这是天文历法史上大贡献。《统天历》中的四项订正,周天差及斗分差,皆为前所未有。清梅文鼎称“宋历莫善于纪元,尤莫善于统天”。但亦有不足之处,在历法颁行的第四年,嘉泰二年(1202)五月甲辰朔日食,《统天历》推算时刻比实际天象早了一个半时辰。统计局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立,为责任内阁下属机构之一。掌管统一各部统计事宜并其他统计事宜。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管理。统矢府大理国段氏置,又号姚府,为八府之一。治姚安,辖境约当今云南姚安、大姚、永仁等县地。蒙古宪宗七年(1257)改为千户所,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为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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