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院试 清代童生试的第三阶段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次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童生报名、填写履历、取五童互保、廪生保结等,与县试、府试略同。乾隆五十七年(1792),又增加派保廪生一项,以防止认保廪生舞弊。正场考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初选有名者还需复试一场,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院试相关 科科车科比科长科目科甲科考科场科则科名科米科抄科学科试科录科参科差科举科索科配科第科道科赛科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𩨳 每日一成语:楚凤称珍 每日一词语:理問 每日一诗词:酬郭简州寄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