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故人 罪名。见于唐律。亦称入罪。指审判官有意加重犯人的罪名,使受重刑。唐律规定,若虚构成罪,则以全罪论处审判者;从轻入重,则以其所剩刑罚论处。如应笞十而笞三十,即以所剩之二十笞之。但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则以全罪论处。后代亦沿之。 故人相关 薛县薛况薛侃薛店薛奎薛显薛胄薛举薛宣薛郡薛莹薛逄薛兼薛涛薛祥薛陵薛雪薛据薛铠薛焕薛综薛斌薛善薛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𡔝 每日一成语:因袭陈规 每日一词语:追風逐日 每日一诗词:司理弟之官岳阳相别于定王台凄然有感为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