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故人 罪名。见于唐律。亦称入罪。指审判官有意加重犯人的罪名,使受重刑。唐律规定,若虚构成罪,则以全罪论处审判者;从轻入重,则以其所剩刑罚论处。如应笞十而笞三十,即以所剩之二十笞之。但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则以全罪论处。后代亦沿之。 故人相关 吏部侍郎吏部郎中吏部阙榜吏部中大夫吏部员外郎吏部都令史吏曹清吏司吏部条法总类再考再述奇再撩稻再生纪略协协田协台协州协守协拨协标协统协理协领协尉协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𪌨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补遗 每日一诗词:龙州送人赴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