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府试 ①金代科举第二级考试。凡乡试及格者可参加府试,原分六处,后增至十处。府试中选方能参加会试。元废。②清代童生试的第二阶段考试。由各府(或直隶州、厅)长官主持。凡经县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所属府(或直隶州、厅)的考试。考期多在四月,报名、履历、保结等与县试略同。约考五场,分别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录取名额,初为入学名额的两倍,康熙三十九年(1700)后不限。录取者可参加上一级的院试。经院试录取后方可进府、州、县学,取得生员资格。 府试相关 灶户灶头灶地灶课灶籍灶儿坡灼然弟子弟子员沣水沣水渠汪汪中汪古汪机汪同汪罕汪纲汪直汪昂汪河汪绂汪革汪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㭾 每日一成语:云净天空 每日一词语:排陳 每日一诗词:挟弹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