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折笞法 宋代刑罚方法之一。徒、杖二刑的代用刑。大观二年(1108)改定笞法,用小杖责打,笞十改小杖五、二十为七、三十为八、四十为十五、五十为二十。重和元年(1118)复定折笞杖之数,笞五十折杖十、四十折八、三十折七、二十折六、十折五。后又规定每笞二十下,折大杖一下;笞四十,折脊杖一下;每笞一下,折减役十四天。 折笞法相关 弘农郡弘阳教弘阳镇弘明集弘赐堡弘慈寺弘一法师弘义将军弘化公主弘文学院弘节将军弘圣寺塔弘法大师弘信将军弘德夫人弘文馆学士弘文馆馆主弘光实录钞出出子出车出号出伯出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𢴠 每日一成语:国将不国 每日一词语:硐長 每日一诗词:次韵胡邦衡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