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定重修制条 金法律类编。简称《重修制条》、《大定条例》。大定十七年(1177),移剌慥等综合增补《皇统制》、《续降制书》、《军前权宜条理》、《续行条理》而成,删繁正失,制文缺者补以律文,制律均缺又疑不能决者,取圣旨论定。总为一千一百九十条,分十二卷。二十八年复加删修。 大定重修制条相关 中阵中阳中牟中丞中更中吴中县中男中兵中估中祀中诏中国中和中府中京中卒中卷中河中学中官中郎中城中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㥴 每日一成语:三告投杼 每日一词语:赞相 每日一诗词: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