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当税 清代杂税之一。系地方政府征自民间当铺之税款。民人开设当铺,需呈明地方官,由地方官转呈布政司发给照帖,按年纳税,汇入奏销册报部。奉天每当年纳税银二两五钱、贵州三两、云南四两,余省每当年纳税银皆五两。 当税相关 举举人举子举主举折举状举削举保举将举首举架举监举叙司举叙案举人乞恩选觉民觉罗觉宇派觉昌安觉罗学觉囊派觉罗红册觉迷要录觉颠冥斋内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𤀝 每日一成语:肘腋之忧 每日一词语:授權 每日一诗词:述怀和敖静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