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永安建制

清咸丰元年闰八月初一至次年二月(1851.9.25—1852.4)太平军在广西永安(今蒙山)设官封王,相继建立各项制度。主要内容:确定官制,封杨秀清为东王、萧朝贵为西王、冯云山为南王、韦昌辉为北王、石达开为翼王,均受东王节制,其余有功将士秦日纲、胡以晃等均晋封丞相等官职;军师之下设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共十二级。颁行天历,明确正朔。整顿军纪,颁布《太平条规》、《太平军目》,令全军不得私藏金银财物,要求全体将士服从指挥,爱护群众,缴获归公。令人民蓄发。刊刻颁行《天条书》、《太平诏书》、《天命诏旨书》、《天父下凡诏书》等官方文书宣传品,用以组织、教育士兵和群众。“永安建制”初步奠定了太平天国建国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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