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务限法 宋代诉讼法之一。“务”指农务。宋大致承袭后周显德四年(957)之制,规定每年二月初一日开始“入务”,即进入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为止,属于“务限”期间。为了不违农时,不废农事,限内州县官府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负、地租等争讼案件。到十月初一日“开务”,直至次年一月三十日为止,才受理这类辞讼。同时,又规定涉及“交相侵夺”或与农务无关的案件,州县官府可不拘务限,照常受理。 务限法相关 征南大将军徂徕山往流往来国信所往五天竺国传彼得兴俄记彼此俱罪之赃径率径路刀所所正所完所官所盐所以迹所生病所知录舍人舍把舍利舍人省舍人院舍利畏舍城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𥊔 每日一成语:没留没乱 每日一词语:好听 每日一诗词:春日六绝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