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