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台山寨台东州台北府台州府台州路台学统台南府台拱厅台省官台阁体台基厂台谏官台湾县台湾府台湾城台湾省台登县台西遗址台传御史台南日报台省礼钱台湾外纪台湾纪略台湾战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𢄭 每日一成语:谷贱伤农 每日一词语:繩板 每日一诗词:巫山一段云 长湍石壁 强村丛书用明刊益齐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