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三合同交钞 金章宗时钞币。钱、银、钞三者一并折算行用。泰和二年(1202)以后,只行于民间,官府不收,朝廷下令诸税须带纳一分,并许各路通纳;户部所征累年拖欠铺马钱,允许收其半数。 三合同交钞相关 广西府广西部广西道广西路广成县广成苑广成舍广至县广年县广州府广州城广州路广兴县广安州广安军广安府广阳门广阳县广阳国广阳郡广运潭广志绎广利桥广利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𪟝 每日一成语:身败名隳 每日一词语:油汉 每日一诗词:满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