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三司判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元丰改制废。金亦置,设官三人,从六品,佐理三司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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