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公项 清代各省用于地方公事之经费。来源有三:一为正赋解部银两中,留为本省地方公事之用者;二为耗羡归公之银两;三为封贮之银两。一般须按既定章程所列之项目动用,年底造册咨送户部核销。如属临时动用,数在三百两上下者,须咨部核明。 公项相关 习凿齿习学公事习学记言序目叉叉手叉竿叉柱造叉刀围子手子子义子之子弓子元子木子反子文子玉子石子央子仪子兰子司子皮子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𧕉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沃土 每日一诗词:偈颂二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