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孝廉方正

1.清代特诏举行的制科之一。自雍正时起,新帝嗣位,诏直省府﹑州﹑县﹑卫各举"孝廉方正",赐六品章服,备召用。乾隆以后,定荐举后送吏部考察,授以知县等官及教职。

国语辞典

注音 ㄒㄧㄠˋ ㄌㄧㄢˊ ㄈㄤ ㄓㄥˋ  拼音 xiào lián fāng zhèng
清代薦拔人才科目之一。由地方官特別推選保舉,送禮部考試後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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