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除掌管商务外,还监管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北洋通商大臣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𤎇 每日一成语:东风浩荡 每日一词语:軼俗 每日一诗词: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 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