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除掌管商务外,还监管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北洋通商大臣相关 辟司徒辟吏辟举辟差辟除辟雍辟雍大司成辟雍正辟雍司业群雍丞群雍录辟雍博士群长群玉内司群头群牧千户所群牧司群牧判官群牧军详稳司群牧制置使群牧使群牲使司群牧都林牙群牧都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㯶 每日一成语:撞破烟楼 每日一词语:傳票 每日一诗词:华亭百咏·思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