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避房法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帘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高下去取。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则应避嫌,将试卷转别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亦行此法。 科举考试防弊措施之一。宋制,省试时,应试者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帘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是否录取和等第高下。遇应试者与本房考官有亲戚关系时,得转送他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等均采用此法。 避房法相关 直兵参军直兵曹直言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直枢密院直刺直事令史直事郎直事曹直舍人院直宝文阁直宝章阁直宝谟阁直学直学士直学士院直郎直隶厅直隶甲直隶司直隶司员外郎直隶司郎中直隶州直隶河道水利总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䕕 每日一成语:饰智矜愚 每日一词语:邏察 每日一诗词:晦日宴高氏林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