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开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革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各该督抚详核咨部,题请复还原级、职。 清朝制度,官吏被革职后又恢复其原来官职官衔,称“开复”。 开复相关 乡豪比比二千石比长比丘尼统比试比视官比秩比饷镇抚司比音郎比换比部比部员外郎比部尚书比部侍郎比部郎比部郎中比部郎官比部曹比曹比盘比德真扎尔古七扎尔虎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𤾐 每日一成语:聒聒焦焦 每日一词语:唤做 每日一诗词:挽方粹景楫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