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详议官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并改,为刑部属官。参见“审刑院”。②见“咨议军事”。 官名。(1)宋初置于审刑院,审刑院并入刑部后详议官改属刑部。参见“审刑院”。(2)北宋大观初置于尚书省议礼局,掌议定礼制。参见“礼制局”。(3)南宋都督府等属官,掌参议军事,后改称“咨议参军”,见该条。 详议官相关 信炮总管信都局信都局丞信部信部员外信部郎中信部卿侯侯大夫侯夫人侯伯侯国侯牧俟斤俟发俟利发俟厘俟懃地何俊秀顺义中郎将顺义苑顺义侯顺天府顺天府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㸉 每日一成语:趋舍有时 每日一词语:北皿 每日一诗词:春日大醉再寄孙七政七政每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