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审刑院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设知院官一至二人,详议官六人,皆以朝官充任。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本院,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再下中书审议,中书议后再奏,取旨后始定案,以防法吏舞文。神宗元丰三年(1080),并归刑部。 官署名。宋淳化二年置,掌详谳大理所断案牍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谳既定,报审刑院,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其官有知院事和详议官。见《宋史·职官三·刑部》。 审刑院相关 左右武候府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监门将军左右监门郎将十六卫府左右翊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候卫左右备身府左右备身郎将骁果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威卫左右武卫左右鹰扬卫左右威卫左右豹韬卫左右领军卫左右戎卫左右玉钤卫左右金吾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𡁦 每日一成语:神嚎鬼哭 每日一词语:金门绣户 每日一诗词:古别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