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刑于之化 谓以礼法对待。《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郑玄笺:“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后以“刑于之化”指夫妇和睦。明汪廷讷《狮吼记.奇妒》:“若论刑于之化,卑人其实不让文王,但恐娘子未如淑女。” 述补 原指以仪法相施。后指夫妻和睦。语本《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明·汪廷讷《狮吼记·奇妒》:“若论~,卑人其实不让文王,但恐娘子未如淑女。”△多用于家庭丈夫和妻子关系方面。 刑于之化相关 黄尘污人黄丞相黄初赋黄帝之珠黄耳讯黄发黄阁黄葛之嗟黄公1黄公2 黄姑梦黄冠黄鹄咏黄金斗大印黄金市骏黄老黄粱饭冷黄龙志黄垆酒伴黄垆叹逝黄鸟歌兴黄牛车黄㼐博少师黄犬吠柴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𥣘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任寄 每日一诗词:山居冬夜喜魏扶见访因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