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刑于之化 谓以礼法对待。《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郑玄笺:“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后以“刑于之化”指夫妇和睦。明汪廷讷《狮吼记.奇妒》:“若论刑于之化,卑人其实不让文王,但恐娘子未如淑女。” 述补 原指以仪法相施。后指夫妻和睦。语本《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明·汪廷讷《狮吼记·奇妒》:“若论~,卑人其实不让文王,但恐娘子未如淑女。”△多用于家庭丈夫和妻子关系方面。 刑于之化相关 河山之德河山带砺河山百二河市乐河市乐人河朔馀酲河梁河梁之句河梁别河梁别离河梁携手河汉乘槎河汉女河汉桥河汉槎河汉鹊桥河洛河洛之书河洛图书河清河清三日河清人寿河清圣河清德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䲻 每日一成语:一子悟道,九族升天 每日一词语:树欲息而风不停 每日一诗词:看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