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妇人大全良方 > 卷之十一 胎杀避忌产前将护法第四 一受孕之后,切宜避忌胎杀所游。如经云∶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甚至母殒。验若反掌,断不可忽。 返回目录 >>《妇人大全良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䂴 每日一成语:品貌非凡 每日一词语:棠芾 每日一诗词:偈倾一百三十三首